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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项目( CRESP )是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 WB )及全球环境基金( GEF )合作开展的可再生能源政策开发和投资项目, 该项目的宗旨 是在调查我国可再生能源资源和借鉴发达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建立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逐步实现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为电力市场提供高效的、商业化的可再生能源电力。
为了帮助 我国 逐步形成国家和地方的政策和激励措施,逐渐形成商业化的可再生能源产业, CRESP 项目 计划用 10~12 年的时间,分为三期进行实施

 

项目一期

在 4 个示范 省进行可再生能源强制性市场政策( MMP )的示范,同时需要有国家支持的措施。

在 MMP 政策和其他干预措施支持下,商业化可再生能源供应商表示愿意参与到大规模的可再生能源市场。

项目二期

在所选择的省份实施 MMP , 同时 有国家支持的措施。

基于 MMP 政策选择大约 10 个示范省份进行实施,商业化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商可为电力市场提供能源。

项目三期

MMP 政策在所有的省份中实施,继续得到国家的支持。

在中国, 商业化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商以高效率、低成本、大规模地向电力市场提供能源。

在 CRESP 项目一期的实施阶段, GEF 委员会批准了 4022 万美元赠款,用于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目的是为我国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同时为省及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的示范项目提供支持。
CRESP 项目一期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的支持重点是:
( 1 )为了在全国范围内引入可再生能源的强制性市场政策和其他支持政策,开发和建立必要的政策手段;
( 2 )在 4 个示范省试验拟议的可再生能源的强制性市场政策框架;
( 3 )在示范省中为商业机构特别是私营部门创造良好的可再生能源投资环境;
( 4 )在全国范围内帮助提高可再生能源的设备质量和技术性能,加强可再生能源服务提供者的能力,帮助中国扩大可再生能源产业。

同项目二期和项目三期相比, CRESP 项目一期的赠款更侧重对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的投资,而不是对可再生能源设备的投资。项目一期的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将对项目二期可再生能源项目成本的下降具有重要作用。
CRESP 项目一期的活动由 2 部分内容组成:
•  投资项目
•  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 IDCB )项目
CRESP 项目一期的“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项目”又划分 4 大活动:
•  国家级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
•  省级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活动
•  示范项目投资商的能力建设活动
•  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项目管理
CRESP 项目一期的“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项目”为帮助可再生能源投资实现规模化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以及为省及自治区可再生能源的示范项目提供赠款支持。支持的内容包括:中国《可再生能源法》的实施、能力建设、克服四个示范省可再生能源投资项目存在的障碍等等。 GEF 为“机制发展和能力建设项目”各个活动提供的赠款由 CRESP 项目管理办公室( PMO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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